商丘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国庆节和“十九大”会议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P0320-2017-002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环保局 |
公开日期 | 2017-09-22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号 | 商环文〔2017〕187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各县环保局,睢阳、梁园环保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保住建局,各放射源使用单位:
为确保国庆节和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现将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国庆节和“十九大”会议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7〕27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环保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把国庆节和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严密组织,指定专人落实各项辐射安全监管措施,狠抓薄弱环节,严防各类辐射安全事故发生。
二、 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国庆节前,各县(区)环保局要按照省厅要求对辖区内涉源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要对易发生辐射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涉源单位整改到位,确保国庆节和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本辖区放射源绝对安全。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现场监督检查表,并于 9月30日前 将检查情况报市局。
三、 认真自查,落实制度
各涉源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对本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落实情况逐项认真自查和整改,切实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指定专人值守,对放射源实行24小时监控,同时单位领导要每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放射源进行逐一清点和记录,并按省厅要求每周一上午10点前上报市环保局;移动放射源出入库和进行辐射作业时,单位主管领导要严格监督,并详细登记备查。
四、 认真做好辐射应急准备工作
国庆节和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各县(区)环保局要安排专人值班,并保持通信畅通,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妥善处置;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市环保局。
附件: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国庆节和“十九大”会议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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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2日